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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五阴十八界,涅盘如来藏,般若道种智,函盖一切法。一切最胜故,与此相应故,二所现影故,     三位差别故,四所显示故,如是次第现。具足解脱道,及佛菩提道,求正觉佛子,一切应受持。

     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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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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识蕴真义(连载四)......平实居士

第六章 安慧「大乘广五蕴论」妄言根能生识

《成唯识论》卷四云:【有义:彼说理教相违,若五色根即五识种,十
八界种应成杂乱。】[0019c27]语译如下:【另有一种说法:彼安慧及陈
那之说法,是在理证上及教证上都有所违背的,如果五色根就是五识的
种子,那么十八界法应该会成为很杂乱的情况。】

基大师在《唯识述记》中注解云:【述曰:下文有二,初破前说,后申
正义。 初中有三:一、总非,二、别非,三、结非。  理教相违,是
总非也。别非有三:一、非五,二、非六,三、非七。初中又二:初非
,后会。若教若理,二皆违故;即安惠等诸师所说:虽实无色,似色等
现。就此为难。下皆准知。  初非五中有二:初申十难,后总结非。 
初十难中,第一诸界杂乱难;瑜伽五十一云恶叉聚,喻十八界种。  
又五十六云「云何种种界?谓十八界展转异相性。」云何非一界等?乃
至广说。  摄事分中言十八界种子各别,对法第一说「种随现」,即彼
界摄;故种成杂乱失。 又色种非识种,故成杂乱。】[0381b28]

基大师于《述记》中如是说:《成论》中所说之「有义」谬说者,即是
安慧与陈那等人所谬说者也。 又说:十八界之一一界,都各有自体种子
,而非以某一界作为另一界之种子故。既如是,则意根有其自类种子,
意识亦有其自类种子,何需以意根作为自身之种子?意根又何需沦为意
识之种子?

基大师又说:十八界法之体性,一一各有不同性相,说为「展转异相性
」,如何可以如安慧与陈那所说之「意识以意根为种子」?此说不通也
!二乘圣者所造之论中,所说「种随现」者,非是正说,因为意识种子
若即是意根者,则将使得一一界之种子变成极为杂乱之现象,而与现象
界迥然大异,不能成立,是故 基大师说「故种成杂乱失」。又因五根之
种子为色法种子,意根之种子为心法种子,其义有别,事实有别;若意
识之种子即是意根者,则五识种子应非色法;若五识种子即是五根者,
意识种子应成色法。则所说不通也,由是缘故, 基大师说「种成杂乱之
失」。是故,安慧与陈那等人所说之理,不能成立也!应依圣 弥勒菩萨
、 无着、 玄奘、 窥基等大菩萨之论著为依止也,不应以安慧、陈那等
人所说谬论为依止也。

平实亦证实曰:《成论》及《述记》责备安慧妄说法者,确有实据,非
是诬责也!谓安慧主张眼根能生眼识,非从阿赖耶识出生眼识,非说眼
根是眼识之「俱有依缘」,而妄说眼根是眼识之「因缘」,是故安慧等
人此说邪谬。譬如安慧所造《大乘广五蕴论》云:【云何四大所造色?
谓眼根、耳根、鼻根、舌根、身根、色、声、香、味及触、一分无表色
等。造者因义,根者「最胜自在」义、「主」义、增上义,是为根义。
所言主义,与谁为主?谓即眼根与眼识为主,生眼识故。如是乃至身根
与身识为主,生身识故。】[0850c24]此即是安慧等人所主张之「眼根能生
眼识,耳根能生耳识」乃至「身根能生身识」之论文也!
但此说完全悖于 佛说,绝非真实佛法也!乃至不能与原始佛法之四阿含
诸经所说蕴处界法相符,更何况能与大乘深妙法中诸经所说相符?杨、
蔡、莲等人离开同修会之后,焉可取用安慧此一邪论作为教材?取作教
材之后,则难免依安慧之邪见而误导众生、妄说佛法也!若不是这样妄
说佛法的话,则只剩下一条路可走:解释安慧的《大乘广五蕴论》时,
不顾语言文字的约定俗成之用法及涵义,而作种种饰词狡辩,为安慧的
错误法义等文句给予圆谎。但是有智慧的人听了以后,便立即能知那是
曲解安慧文句的真实意旨,藉以符合 佛在经教中所说的真实义。既然如
此,何不早早扬弃安慧邪谬的《大乘广五蕴论》,另取正论而弘佛法呢? 

安慧论中又云:【云何眼根?谓以色为境,净色为性。谓于眼中一分净
色如净醍醐,此性有故,眼识得生,无即不生。】[0851a01]如是对照上面
所举证的安慧论文,就可以知道安慧此段论文的意思,其实是说眼有净
色根;而这个眼的净色根确实是有自体性的缘故,所以能出生眼识,所
以眼识是由眼根所出生的。安慧这样的说法,有两个过失:第一、既然
安慧承认眼有净色根,就已经表示眼识存在的当下,眼根也是同时存在
的,因为净色根,当然是有色根;有色根怎可能变成眼识?若能变成眼
识,则与安慧自己的说法互相冲突了,因为他说眼根即是前灭眼识种子
,所以前面他所说的根是心而不是色,与此相违。除非他说:「眼识现
行的时候,眼的净色根已经消灭不见了,转变成眼识了。」那又成为「
色变成心」的过失。若非色变成心,而是眼根与眼识同时存在,那么,
既然眼根的净色根是与眼识同时存在的,既然眼识与眼的净色根是同时
存在运作的,那就显示一项事实:眼识与眼根是同时存在的,不是眼根
种子转为现行的眼识。这样一来,又冲击到安慧自己所说的「 前无间灭
眼识种子名为眼根」的说法了。所以安慧的立论与主张,是进退都失依
据的。

而且也证明一项事实:眼识不是由眼根的现行而变现出来的,因为眼识
是识蕴所摄的心王法,而眼的净色根却是有色之法,是色蕴所摄;色蕴
所摄的眼根,如何可能转变为心法识蕴所摄的无色法的心法?有智慧的
人都可以认知一件事实:有色之法不可能转变为无色之法的心王法,所
以安慧与陈那主张说「眼识的种子就是眼根」,这个说法是荒谬的、不
正确的。杨等诸人既然自认智慧远高于平实,是故离开同修会之后,认
为平实智慧低下,证量低下,不足以与彼对话,是故拒绝平实之求见,
因此而拒平实于千里之外,绝不肯稍赐一见,如今为何却又信受声闻种
性凡夫「菩萨」安慧法师之邪说?更取作教材而误导随学之众人?其心
行殊令人难解也!

第二,安慧与陈那之过失者:谓违背经教中之 佛语圣旨。因为经教圣旨
所说的法,都是明说眼根与色尘都只是眼识生起的「增上缘」,而不是
眼识生起的「因缘」。在第三转**的许多经典中,也都明说眼识是由
阿赖耶识心体所执藏的眼识种子中流注而出,并不是由眼根的现行而变
成眼识的;因为圣教中说眼根种子与眼识种子是同时存在、同时运作,
而且是各有自性的;所以安慧与陈那主张说眼识的种子就是眼根,都是
虚妄的说法,是悖理而且违教的。安慧等人会落入这些妄想邪见中的缘
故,都是因为安慧等人不肯信受大乘佛法,不信大乘经教,而以二乘菩
提为依归,以二乘菩提原始的、不具足圆满的法义,并且是误会了的二
乘菩提法教,来诽谤大乘经典的具足圆满、究竟了义的法义;所以不肯
承认大乘佛法所说的八识心王并行的正理,不肯承认大、小乘经教所说
六根与六识并行运作的正理,所以才会有了像《大乘广五蕴论、观所缘
缘论》里的这种荒谬的说法。

而且,陈那「菩萨」在他所造的《观所缘缘论》中,不承认眼根等五色
根可以作为五识的所缘缘,所以初始即开己宗而明己义、而否定之:【
诸有欲令眼等五识,以外色作所缘缘者;或执极微许有实体,能生识故
;或执和合,以识生时带彼相故。二俱非理。】由不承认五色根能为眼
等五识之疏所缘缘,而主张内色相分为五识种,名之为五识之根,妄谓
内五根--内相分色法上之种子--能生五识,作为五识之所缘缘,而被西天
共认为第一义天之圣 玄奘菩萨所破,如《成论》卷四中广破,今不举证
赘述。言归正传:

像安慧与陈那二人这样的妄说佛法,仅从表面上观之,就有这两个过失
了;如果再详细的思惟与观行,一定会有更多的种种过失,限于篇幅,
不作广破;也因此故, 玄奘菩萨在《成唯识论》中曾略破之,而仍未广
破:【彼颂〔陈那所造《观所缘缘论》中之颂:「识上色功能,名五根
应理;功能与境色,无始互为因。」〕意言:异熟识上能生眼等色识种
子,名「色功能」,说为五根,无别眼等;种与色识常互为因,能熏与
种递为因故;第七八识无别此依,恒相续转自力胜故。第六意识别有此
依,要托末那而得起故。有义〔此有义者,乃是论主玄奘菩萨所说之义〕
:彼说理教相违,若五色根即五识种,十八界种应成杂乱。然十八界各
别有种,诸圣教中处处说故。又五识种各有能生「相、见分」异,为执
何等名眼等根?若见分种,应识蕴摄;若相分种,应外处摄;便违圣教
「眼等五根皆是色蕴内处所摄」。又若五根即五识种,五根应是五识因
缘,不应说为增上缘摄。又鼻舌根即二识种,则应鼻舌唯欲界系,或应
二识通色界系;许,便俱与圣教相违,眼耳身根即三识种;二界五地,
为难亦然。

又五识种既通善恶,应五色根非唯无记。又 五识种无执受摄,五根亦应
非有执受。又五色根若五识种,应意识种即是末那,彼以五根为同法故
。又瑜伽论说眼等识皆具三依,若五色根即五识种,依但应二。又诸圣
教说「眼等根皆通现种」,执唯是种,便与一切圣教相违。有避如前所
说过难,朋附彼执,复转救言:「异熟识中能感五识,增上业种名五色
根,非作因缘生五识种,妙符二颂,善顺瑜伽。」彼有虚言,都无实义
;应五色根,非无记故。又彼应非唯有执受,唯色蕴摄,唯内处故;鼻
舌唯应欲界系故,三根不应五地系故,感意识业应末那故,眼等不应通
现种故,又应眼等非色根故。又若五识皆业所感,则应一向无记性摄;
善等五识既非业感,应无眼等为俱有依。故彼所言,非为善救。】[0019
c23]兹以白话语句翻译如下:

【陈那所造的《观所缘缘论》的颂中所说的意思是:「在第八识心体上,
具有能生眼等五识的种子;由于眼等五识之现行识,能使我们觉知五尘
,所以方便的说眼等五识变似五尘,故说眼等五识为色识;就以第八识
心体中的眼等五种色识的种子,作为眼等五识之根,如是名为五根,并
没有另外四大种所造的物质色法的眼耳等五根作为所依根。所以见分五
识的种子,就是五根;五识种子现行而使五识出现及运作时,就称这五
识的现识为色识;这样,五识的种子与五识的现识互为因缘,所以五识
的种子就是五识的现识的根,名为五根。

这样,五识的现识是能熏,五识的种子即是所熏,这样的能熏与所熏,
互相为因,所以五识的现识都是以五识的种子作为俱有依。至于第七八
识,则没有这种俱有依,因为第七与第八识心,都是永远相续不断的运
作而不曾中断过,他们能够自己现起的自力很殊胜的缘故,所以不需要
像五识心体需要这一类的自己种子作为俱有依根。至于第六意识,那就
不能没有俱有依根了;因为第六意识心体,有时会间断,所以要假藉第
七末那识心体,才能在眠熟、闷绝等间断了以后,再度生起意识心体;
所以意根末那识其实就是意识的种子,如同五识的种子就是五识的根;
这 样子,六识的现识以六识种子为根,称为六根。」

但是另外有一种道理,对这样的说法加以破斥:安慧与陈那他们的说法
,不论是在正法的道理上来说,或者是从 世尊开示的圣教上来说,都是
相违背的。如果真的是像他们所说的那样:五色根就是五识的种子(意
根就是意识的种子)的话;那么眼耳鼻舌身五根及色声香味触五尘等十
界的种子,应该都会因为这样的施设,而变成全部杂乱不分的了。但是
六根、六尘、六识等十八界法的种子,却是一直都很清楚的各有各的种
子,不曾互相杂乱,不曾有眼根的种子变成眼识的种子,也不曾有眼识
的种子变成耳识的种子;而且眼根有眼根自己的种子,会变现出眼等五
色根而与眼识同时现行存在运作,所以眼根与眼识都是各有自己的种子
,所以眼根与眼识的种子是同时存在的,所以眼根的胜义根与扶尘根,
是与眼识同时存在的;所以眼根有它自己的种子,眼识也有眼识自己的
种子,是两种种子同时存在而各自都有不同的功能的,所以并不是像他
们所说的那样:眼根就是眼识的种子。

他们那种说法,将会产生这种过失:眼根现行而成为眼识的现识时,眼
根就不存在了。这样就会违背 佛所说「眼识现行时眼根仍然存在」的圣
教,也违背现象界中生理上的现量事实。所以眼识现行而成为现识时,
它是与眼根同时存在的,眼根在眼识现行时并没有灭失,仍然继续存在
而支应眼识的所须--配合眼识而运作;这种道理,在 世尊所说的经典圣
教中,到处都有解说,并不是没有开示过这种道理。而且,五识与五根
的种子,都是各自拥有能出生见分相分的功能,这见分与相分的两种种
子,是完全不同的;但是安慧与陈那他们却说五识的种子就是五根,那
他们究竟是执著五识的见分与相分中的哪一种,而称为五根呢?

眼识的见分,是指眼识能了别色尘的显色等;眼识的相分是指眼识现行
时的心行,能使阿赖耶识藉着眼根而变现的色尘,在我们觉知心中接触
到,所以我们能觉知有色尘相,这就是眼识的相分。从诸地菩萨的种智
上来说,眼根的见分是指眼根能提供接触色尘的功能,使得阿赖耶识能
根据眼根所触的色尘而变现内相分给眼识了别;眼根的相分则是扶尘根
与胜义根。

从三贤菩萨的相见道智慧来说,如果像安慧他们所主张的那样,那他们
是执著眼识与眼根的见分种子而说为种子呢?或是执取眼识与眼根的相
分种子而说为种子呢?他们如果是指见分的种子,那么见分是心法,就
应该是属于识蕴所摄的了;但是眼根的种子并不是心,而是色法,不属
于识蕴;心与色既然是不同的,识蕴与色蕴当然也是不同的,他们怎么
可以说色蕴的眼根种子会成为识蕴的眼识现识?眼根如此,耳等四根也
是如此,也都是物质色法,这四种有色根的种子,怎么可能变成耳等四
识心呢?

 如果他们说的是指眼识「变生」的色尘相分的种子,那么这种相分却是
外处的色尘法,那就应该属于眼识心外的色蕴所摄的法,不应该属于眼
识的识蕴法;然而眼根虽然是色法,却不是外处的色法,却是内处的色
法。眼根如是,耳等四根也是如此;所以他们所说「识种子就是识根」
的说法,是违背 世尊圣教的;因为圣教上说:五根都是属于色蕴的内处
法所摄,不属于色蕴的外处法所摄;也说眼识等五识是属于识蕴所摄,
不属于色法的五根。

此外,假使说眼根就是眼识的种子,他们这种说法也是不能成立的。因
为眼根如果就是眼识的种子,那么眼根就应该是眼识现行的「因缘」,
而不是眼识的「增上缘」;但是在阿含诸经中, 佛都是这样说的:「根
、尘、触三生眼识,乃至根、尘、触三生意识。」也就是说,根与尘是
识的增上缘,是与识并行存在、同时运作而提供支援的增上缘,而不是
因缘。眼根与色尘是与眼识同时存在的,并不是:眼根现行成为眼识而
使眼根消失,成为只有眼识与色尘二法存在。所以说眼根是眼识的增上
缘,不是因缘。如果像安慧、陈那他们所说的那样:「眼根就是眼识的
种子。」那么眼识就应该没有眼根作为增上缘。当眼识没有眼根作为增
上缘的时候,眼识是不可能看得见色尘相的;因为假使眼根现行而成为
眼识现识的时候,眼根已经灭失了,那么阿赖耶识就不可能藉着眼根而
变现内相分的色尘相了,那么眼识是心,如何能看得见色尘的相分呢?

必须是阿赖耶识藉着眼的扶尘根与胜义根,来变现出内相分的似有质境
的「心所变」的色尘相,眼识才可能看得见色尘啊!所以安慧、陈那他
们说眼根是眼识之主,说眼识的种子就是眼根,说眼根能转变为眼识,
那是错误的说法。所以,眼根只是眼识的增上缘,而不是眼识的因缘--
眼识并不是眼根所转变而成的。眼识的因缘是阿赖耶识,而不是眼根;
安慧他们却把眼根说成眼识的因缘,这就产生了「二缘相违」的过失了
。眼根如是,耳鼻舌身意等 五根也当如是,所以安慧与陈那他们认为
「意根现行变成意识,意识的种子就是意根」,这是错误的说法。

此外,如果像安慧他们所说的那样,说鼻舌二根就是鼻舌二识的种子,
那也会产生过失:应当欲界的有情才有鼻舌二根的扶尘根,应该色界中

该帖子在 2005/11/7 6:29:15 编辑过


   “洗净浓妆为阿谁,子规声里劝人归。
  百草落尽啼无尽,更向乱山深处啼。”

  离 线  2005-11-7 6:29:15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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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12 楼 

的有情都没有鼻舌二根的扶尘根,就应该初禅到三禅天的天人都没有鼻
子而不能呼吸了,那就违背了初禅到三禅天人都有呼吸的事实。所以安
慧、陈那他们说六识的种子就是六根,就会使得色界天人没有鼻舌二识
的时候,只剩下鼻舌二识的种子不现行,那就是说色界天人应该没有鼻
舌两种扶尘根,那就变成说:色界天人没有鼻子可供呼吸,没有舌头可
以说话了。如果真的是这样,那就违背 世尊经中的圣教了;因为在圣教
中说,色界天人也还是有鼻舌二根的扶尘根的,只是没有鼻舌二根的胜
义根,只是没有鼻舌二识罢了。那么他们说鼻舌二根就是鼻舌二识的种
子,就表示色界天人没有这二根的扶尘根,就没有鼻子与舌头了,那他
们要怎么说法与闻法呢?

如果像安慧、陈那他们所说的那样,应该眼耳身等三根,就是眼耳身等
三识的种子;因为色界二禅到四禅地的天人,都有眼耳身等三识,依照
他们所说的道理,识现行的时候,就不应该还有三根存在啊!如果真的
是这样,那么眼耳身等三根,就应该只在欲界地和初禅地才有,往上的
二禅地到四禅地都不应该有这三根。但是当人们进入二禅地到四禅地里
面时,眼耳身等三根都还在啊!而且他们的眼耳身等三识也都还存在着
;既然三根与三识都有,所以这些色界天人都能往返去止,乃至闻法说
法修定等。

如果安慧与陈那他们的说法可以成立的话,那么这三地的天人们,当他
们都有眼耳身三识而闻法说法修定的时候,他们应当都已经使得眼根、
耳根、身根消失了;可是当他们都没有这三根作为俱有依的时候,连色
身都没有了,如何能行来去止闻法说法呢?如何能有三识闻法及说法呢
? 此外也还有别的过失:如果说鼻舌二识的种子就是鼻舌根,那么也应
该在第二、三、四禅地的天人们,都还有鼻舌二识,或者应该都没有眼
耳身等三根;如果安慧他们的说法可以成立,就一定会变成这样,那就
与圣教相违了,因为圣教中说:五根是通欲界地到四禅地的,可是鼻舌
二识却是只通欲界地。

此外,如果说六根就是六识的种子,还会有别的过失,就是「根通三性
」的过失;五识心自身虽是无记性,然而因为五识心必须随着意识心之
思心所而运作,不能独自运作;既然必定是随同忽善忽恶之意识心一起
现行运作,那就必定会跟着意识心的善恶性而产生了善恶的心行,所以
五识心也是通善恶的。犹如八识规矩颂说:「性、境、现量通三性」,
即是此意。五识心既然通三性,可是五根却都是无记性,却都不通善恶
性;如果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,那么五识既然是通善、恶、无记等三性
的心,而五根既是五识的种子,自然也应该是通三性的了。可是五根明
明是无记性的,明明无关善恶性,与五识截然不同;所以安慧与陈那他
们说五根是五识的种子,不承认另外有五色根作为五识的所依根,而说
五识是由五根出生的,而说意识是由意根出生的,不相信「五识与意识
都只是以六根为同时存在的俱有依根,而由阿赖耶识中的六识种子所出
生」,那都是邪见。却更写作《大乘广五蕴论、观所缘缘论》来否定阿
赖耶识,来将阿赖耶识归类在有生有灭的五蕴中,真是「毁坏别人正知
正见」的邪见者。

此外,安慧与陈那他们说:「六根是六识的种子,识由根所生,不是由
阿赖耶识所出生。」这样的说法,还会有别的过失;也就是说:会有「
根无五尘之执受、识有五尘之执受,性异而妄说为等」的过失;也会有
「根有对于阿赖耶识的执受体性,却被说成没有执受」的过失。首先说
明执受的意思,什么是执受呢?譬如五识的现识,因为现起之后必定会
触五尘,而且会讨厌「不能接触五尘」的离见闻觉知境界;那就表示五
识对于五尘是有执受性的。

第一个过失的意思是说:五识对五尘是有执受性的,所以五识一旦现起
,绝不会放过五尘而不了别,所以眼识甫见色尘时,不待语言文字生起
,当下便能了知青黄赤白等。然而五根对于五尘,却完全没有执受性,
见与不见都无所谓。既然五根对五尘没有执受性,五识却对五尘有执受
性,性质完全不同,怎么可以说五识的种子就是五根呢?

第二个过失的意思是说:五根对五尘虽然没有执受性,但是对阿赖耶识
心体却有执受性。为何这么说呢?这是因为:五色根对阿赖耶识有执受
性,所以当一个人很痛苦,希望立即安祥自然地死去,阿赖耶识却被五
色根执持着,无法离去;必须等待寿尽报终,或者以非自然的方式--比
如自杀毁坏五根--使五根对阿赖耶识心体的执受性毁坏,才能死去而舍
身,阿赖耶识才不再被五根所执受。然而五识的种子却没有这种执受性
,如果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,而不是另外有五根自己的种子,那么五根
对阿赖耶识的这种执受性,就不应该存在,就应该和五识一样对五尘有
执受性了;那就应该所有受苦的人想死的时候,只要下定决心愿死,当
时就可以舍寿了。然而现见并非如是。这就是安慧等人所说「五根就是
五识种子」的过失。

意识与意根也是一样,当意识因为觉得活着太痛苦,而下定决心舍寿的
时候,当时意识对阿赖耶识是没有执受性的,因为他连阿赖耶识在哪里
都不知道,怎么会有执受性?可是当他决定自然舍寿的时候,意根却仍
然坚定执持着阿赖耶识的种种功能,而不肯便舍;其实,意识只是想要
转换到另一个时空去生活罢了,只是正在痛苦的当时,不想再执受阿赖
耶识的功能,而希望舍身罢了;但是意根却是仍然牢牢地执受着阿赖耶
识上的功能,而不肯舍身。这种执受有无的现象,显示意识与意根是完
全不相同的两个心;安慧等人怎么可以昧着事实而说意识种子就是意根?

此外,当安慧等人主张「根就是识的种子」时,也会有另一个过失:「
五七不齐」的过失。安慧等人既然说识的种子就是根,所以说五根出生
五识;那么同样的道理,意识的种子也应该就是意根了;所以安慧主张
六根出生了六识,不相信六识只是以六根为缘,而由阿赖耶识中出生,
那他就不能将第七识意根归类为六根中的一根了。这样一来,六根就会
少了一根,就会使得意根不能归类在六根中的意根,就只能称意根为意
识了;正由于这个缘故,安慧等人便主张唯有六识,没有七识;因此而
使得五根归类为根,第七识的意根却不能归类为根了。可是他的《大乘
广五蕴论》中,却又将意根与意识建立为两界,又与自己这个说法违背。
所以他们所说的「根能生识」的说法,是不能成立的。所以,根能生识
的说法,是违教悖理的说法。所以,意根与意识,应当是两个识,意根
与意识是不可以混同为一个识的。

此外,还会有「三依缺一」的过失。在《瑜伽师地论》中,圣 弥勒菩萨
曾经开示:眼等五识都有三依,也就是因缘依--种子,增上缘依--根,等
无间缘依--前灭意。如今安慧却说「根就是识的种子」,如此一来,五
识现行而成为现识的时候,五识就会少了一个增上缘依--没有五根陪同
一起运作。同样的,依安慧所说「意根就是意识的种子」,那么意识现
行而成为现识的时候,意识也将没有意根作为增上缘依、没有俱有依根
了,同样的少了一依,成为「三种依只剩下两种依」了,名为「三依缺
一」的过失。那就违背了 弥勒尊佛开示的圣教了;而且也使得十八界少
了一界,成为十七界的妄说,这又违背了 世尊的教诲。如果是以六识的
现行位来说,就变成少了六根界,那么 佛所说的十八界法就成为永远都
只有十二界了,又严重违背 佛的人类十八界并存的教诲。

此外,还会有一种过失,就是「诸根唯种」的过失;一切的经论上都说
:「眼等五根,通现行,也通种子。」意根也是一样的通现行,也通种
子。六根都有各自的种子,六根也都有现行的时候;特别是意根,自无
始劫以来一直都现行不断,而且在意根现行位,也一直都有意根种子一
直同时执藏在阿赖耶识心体中,并不是像安慧所讲的「意识现行时并无
意根的现行」,也不是像安慧所讲的「意识灭了以后成为种子时名为意
根」;而且在清醒位的法界现实中,也一直是意识与意根同时现行存在
运作的,都是意识与意根同时并行运作而不是意识现行时没有意根。所
以意根自身有他自己的种子,他的种子并且是一直与意根的现行根、意
识的现行识同时存在的。所以安慧等人所说的「根能生识、根识不并行
」的说法,在理证上是说不通的,在圣教量上也是说不通的。如果他们
执定说:「五根只是五识的种子,五根不通现行,五根没有现行,五根
现行时即是五识。」这样的说法,岂非与圣教和法界实相严重相违?

也有人为了躲避前面所说的九种过失,所以又朋比依附第一种错误的说
法,这样主张:「异熟识上能生眼等色识种子,名为『色功能』,说为
五根,并没有别的眼根等。」这样来救护自己错误的说法,主张说:「
所谓『五根就是五识种』的意思,是以异熟识内能招感五识现行的增上
业种,作为五色根;并不是你所责难的『以五根作为亲生五识的种子因
缘』,这样的主张,妙符《唯识二十颂》中的一颂,也妙符《观所缘缘
论》中的一颂,而且也善巧的随顺了《瑜伽师地论》的说法。」

但是,他们为了挽救自己的说法,而作了这样的说明,其实都是只有虚
言,而没有一点儿真实正确的义理存在,更会产生十种的过失(注:窥
基大师在《述记》中也如此说:「下,安慧。破:十难第一:此说不然
,业通善恶性,根唯无记失」):

第一、业通三性、根唯无记。依照他们的说法,应该五色根是有记性,
而不是圣 弥勒菩萨在根本论的《瑜伽师地论》中所说的无记性,而变成
是有记性的善恶性了;那么这样一来,就有过失了:当眼识依意识而产
生善恶性的时候,眼根应该也是有记性而不是无记的,眼根应该也通善
恶有记性才是,但是这样却违背了根本论所说的了,怎么可以说安慧他
们是善顺《瑜伽师地论》的呢?

第二、也应该会产生另一个过失:众生所造身业都是会被执受为业种之
法,能使得来世的五蕴身亲受其果;如果五根不是指眼耳鼻舌身等五色
根,而是异熟识上能感生五识的增上业种的话,那么语业(口业亦是在
身根上所作者)与意业应当也会与五根同样的成为被执受的法;如果是
这样的话,那么五根上的业种被执受,在心中打妄想的口业及心中的意
业,虽然还没有实际上去作,也将会有因果业种的执受了,那就显然违
背 佛的圣教了。此外,圣教中说五根都会执受阿赖耶识心体,五识却不
能直接执受阿赖耶识心体,要藉五根才能执受(此即阿含经中所说「名
色缘识(阿赖耶识)」之意,唯有真悟者方知此意);五识种子既无执
受阿赖耶识心体的功能,所以五识种子绝非五根。所以安慧的说法是不
正确的。

第三、五根属于色蕴所摄,可是依安慧、陈那等人的说法,五根能生五
识,就应该五根是识蕴所摄才对。一切的善恶业,都是透过身根的五根
才能完成行蕴,才能成就业种;如果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,那么五根就
不应该是色蕴所摄,而应该是行蕴与识蕴所摄的了。所以安慧与陈那等
人的说法,与现量上的事实不符,也和 世尊的圣教不符合。

第四、也会成就另一个过失:根成外法。五根在内外根尘的十处法相中
,纯粹是内根的五处;但是业行却是藉着扶尘根而通外尘的色尘、声尘
、法处的。如果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,种子纯粹是内法,不应该能通外
根能通外尘而成就的,但是五识的种子却是内法而不通外尘;如果说五
根就是五识的种子,这样一来,业种就会变成五根了,就会使得业种成
为与外五尘相应的了,也会使得内五根与外五尘相应的了,因为五识的
种子--五根--现行而成为五识时,内五根就消失了,就成为与外尘相应的
心了,这样一来,就与圣教所说种子唯内法的开示相违背了,所以安慧
与陈那等人的说法不正确。

第五、还会产生别的过失,也就是说:色界众生不但应无鼻舌识,也应
该无鼻舌根等二根。但是依照安慧、陈那他们的说法:五识的种子就是
五根;当色界众生鼻舌二识永不现行时,那就应该一定有鼻舌二根(鼻
舌二识的种子)存在才对;可是 佛说色界众生的鼻舌二识的种子都是具
足的,却又说色界众生是没有鼻舌二根的(没有鼻舌二根的胜义根)。
如果依照他们的说法,是「有根无识、有识无根」的话,那就变成根本
识所执藏的种子不具足了,因为 佛说色界众生没有鼻舌二根的胜义根,
依他们的说法就是没有具足鼻舌二识的种子了,但是根本识却是永远具
足执持一切种子的。如果鼻舌识未现行时的种子就是鼻舌根的话,那么
在色界中,应该也和欲界地一样,会有鼻舌二识的现行才对;如果没有
鼻舌二识的现行,就应该有鼻舌二识的种子--鼻舌二根--继续存在, 可
是 佛却说色界并无鼻舌二根--无内胜义根。而且,眼耳身三根,既然只
是三识的种子,那么眼耳身三根,就不应该是欲界、色界所系缚的法相
;有种子而没有现行,当然就应该欲界色界中没有眼耳身三种色根的系
缚了;但是欲色界却明明都有眼耳身等三种有色根的系缚,所以安慧与
陈那等人的说法是错误的。

第六、如果能感应因果业种的增上业种就是根,如果五根现行时就是五
识,那么能感应意识所造善恶业的主体就应该是意根了,因为他们说意
识还没有现行时的种子就是意根啊!因为他们说根能生识啊!然而这种
说法,却是错误的。因为 佛说意根是与意识同时存在运作的,并不是意
识现起时意根就没有了,而且因为意根是不能感应意识相应的业种的,
因为意识与意根所感应的业种是各不相同的。所以安慧、陈那等人所说
「五根就是五识种子」的说法,是不可能成立的。

第七、眼等五根都是能通五识的,也是能通五识相应业种的,五根也都
是通现行的,所以众生常有五根的现行,并不是眠藏而称为根。若是依
安慧、陈那等人所说「根的现行就是识」,而说「五根是五识种子」,
那就成为「根不通现行,只通业种」了,那就违背 佛说「根通现行、也
通业种」的圣教了,所以安慧与陈那等人的说法不对。

第八、眼等五根, 佛说是有质碍的色法;而身、语、意三业,却是意识
相应的思「心所法」所主导的,才能在有色的、质碍的五色根上实现。
如果安慧、陈那他们执著「身语意的业种就是五根」,那眼等五根就不
应该是 佛所说的有质碍的色法五根身了。所以安慧与陈那等人的说法是
不正确的。

第九、还有过失:五识心都是通善恶及无记性的,但是业种的五根,却
只是无记性。如果像安慧等人所说的道理,五识都是由五根所感而转变
成的,那就应该五识也属于无记性,而不是通三性的了。可是这样的道
理是讲不通的,因为每一个学佛的人,都可现见五识是通三性,而五根
是无记性的啊!

第十、如果安慧等人把五识分为善、恶、无记等三种来说,而主张三性
中的无记性的五识是业种的五根所感而出生;说善恶性的五识不是无记
性的五根所感而出生。这样一来,五识出生了以后,就不可能会再有业
感了,因为五根已因五识的出现而消失了啊!还能感得什么业种呢?那
也应该五识没有五根作为俱有依啊!那就违背 佛的圣教了。所以,安慧
与陈那所主张「异熟识中所感的五识增上业种就是五色根」的说法,也
是不可能成立的。】(待续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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