识蕴真义(连载二)......平实居士第二章 阿赖耶识不许摄在识蕴中
表面上观之,安慧「菩萨」似是大乘法中之菩萨法师,然而究其法义本
质,其实不是;安慧法师本质上只是小乘声闻种性之出家人罢了,同于
今时台湾之印顺法师等人一般,皆是身披大乘袈裟、受大乘菩萨戒之后
,自认为是大乘法师,其实都是弘扬小乘法、归依小乘声闻法--并且是
归依误会后之小乘法--是故彼等所说冠以大乘名相之小乘法,其实不符
真正之小乘解脱道正法,乃是误会后之小乘解脱道谬法,更非真正大乘
佛法;只是冠以大乘之法相,配合身披大乘法衣之表相,破坏大乘法义
,误导众生同入岐途。
所以安慧师徒,对大乘法所说的如来藏阿赖耶识,存心加以否定,所以
造出《『大乘』广五蕴论》,将能生识蕴之阿赖耶识颠倒归类在阿赖耶
识所出生之识蕴中,令人误以为阿赖耶识是生灭法;如是否定阿赖耶识
以后,大乘法的胜妙处就消失了,他们就可以理直气壮的与证悟的大乘
法师一较短长了。安慧的弟子惠藏法师,更因为继承了安慧法师否定大
乘法的思惟,所以更大胆的写出了《破大乘论》七百颂,诽谤大乘法;
由此缘故,圣 玄奘菩萨鉴于时机紧急,不得不在短短的两天时间内,写
出了《破恶见论》(亦名《制恶见论》)一千六百颂,破斥安慧法师与
慧藏(惠藏)法师的邪说。
今时印顺师徒等人,规定佛学院之课程中必须教授安慧之《大乘广五蕴
论》邪说,目的亦是在此,古今有志一同的故意将阿赖耶识归纳在五蕴
生灭法中;如此一来,他们有没有证得阿赖耶识,就变得不重要了,众
生也就不需要以亲证阿赖耶识为最重要的目标了,也不必追究他们有没
有开悟、有没有见道。而且,阿赖耶识被成功的否定以后,证悟的大乘
法师所说的胜妙法,就可以被他们归类为自性见外道法,归类为外道的
神我、梵我思想;初机学人不能分辨他们的正邪,他们错会了的小乘法
就可以堂而皇之的正式占领全部的佛教资源,用来弘扬他们所谓的大乘
般若;但他们的法义其实却是具足断常二见的应成派中观见,这就是安
慧、月称、寂天、阿底峡、宗喀巴、历代达赖喇嘛所作的事,也正是今
天的印顺、昭慧法师等人所作的事;这就是打着大乘法的招牌,来打击
大乘,以误会后的小乘法来取代大乘真正胜妙的阿赖耶识法义,这就是
古今恶知识披着弘法、护法的招牌而共同造作的行径。所幸今时台湾与
大陆部份佛学院已意识到此一事情之严重性,开始有了转变,已有部分
有远见的佛学院主持者,将安慧的《大乘广五蕴论》课程撤除,改为圣
玄奘菩萨所造之《八识规矩颂》,回归到大乘根本法的如来藏正法中。
后来 玄奘菩萨回到中国以后,写作《成唯识论》时,虽因 窥基大师的劝
谏,为了维持当时佛教界的和谐,不刺激俱舍宗,而不指名道姓的以「
有义」二字举例而破斥安慧等人的邪说;在《成论》中也将口气加以缓
和,委婉而说,也不像在西天一样严厉的广破;但是当时的其余法师,
却因为崇古贱今、贵远贱近的缘故,不服 玄奘大师的法义,继续以安慧
师徒的邪说而弘传之,使 玄奘菩萨弘扬正法以利众生的德用,被削减、
抵消了一大部份;由此缘故,使得 窥基大师后来不得不著作《唯识述
记》,并在《述记》中相反于以前当好人的作风,指名道姓而破安慧等
人的邪说。
基大师在《唯识述记》破斥安慧所说者,绝非无缘无故而破斥之,亦非
自赞毁他而破斥之,纯粹是法义辨正,护持正法免被邪见所取代;这意
思是说,安慧所说的「大乘法」,与现今的印顺法师一样,通常是以二
乘解脱道之理,来解释大乘法;乃至对于二乘解脱道正法的真实义,也
误会了,所以会说出眼根能出生眼识的邪说,所以会说出灭尽定中没有
意根存在的邪说来。安慧既因为不能证得阿赖耶识心体的所在,便故意
将阿赖耶识归类在识蕴中,妄谤为生灭法,这样便可以使得自己不曾亲
证阿赖耶识的事实,变得不重要了;也使得他不能宣说大乘如来藏妙义
的事,变得不重要了。为了这个缘故,所以他创作《大乘广五蕴论》,
将出生五蕴十八界法的阿赖耶识心体,归类在阿赖耶识所出生的识蕴之
中。他这样作,背后的真正原因,其实是因为对于大乘法不能证悟的缘
故,所以不服大乘法,便作了这样严重谤法的事业。
乃至他的徒弟慧藏法师,继承了他的邪谬思惟,所以后来索性创造了《
破大乘论》七百颂,用来否定大乘法,便将大乘法中所说万法根源的阿
赖耶识心体及种子,说为虚妄可灭的生灭法;所以也随着他的师父安慧
,将阿赖耶识摄在五蕴中,如是广传而破大乘法,破斥一切法界根源之
阿赖耶、异熟、无垢心体。但因为大乘法与二乘法中,都不曾说阿赖耶
识是识蕴所摄,所以安慧便自己发明「『广』五蕴」的名相,以「广」
字而将能生五蕴之阿赖耶识,摄在阿赖耶识自己所生的五蕴中,以便成
立他自己的创见,因此而宣称阿赖耶识是生灭法。有何根据而令平实敢
作是说?不畏因此成就诽谤贤圣、诽谤僧宝之地狱业?此乃因安慧只是
凡夫,岂但尚未证得阿赖耶识、尚未开悟明心?乃至尚未断除我见!而
且又是诽谤大乘正法者,是将三乘菩提根本所依之第八阿赖耶识加以完
全否定者;否定后,已导致二乘涅盘成为断灭法,亦导致大乘菩提成为
印顺法师所说「性空唯名」的戏论。今举安慧所造之《大乘广五蕴论》
文句为证,本书中随后亦将渐次说之。
安慧说:【云何识蕴?谓于所缘,了别为性;亦名心,能采集故;亦名
意,意所摄故;若最胜心,即阿赖耶识,此能采集诸行种子故;又此行
相不可分别,前后一类相续转故。又由此识从灭尽定、无想定、无想天
起者,了别境界转识复生,待所缘缘差别转故,数数间断,还复生起,
又令生死流转回还故。 阿赖耶识者,谓能摄藏一切种子,又能摄藏我慢
相故,又复缘身为境界故。 又此亦名阿陀那识,执持身故。 最胜意者,
谓缘藏识为境之识,恒与我疑、我见、我慢、我爱相应,前后一类相续
随转;除阿罗汉圣道灭定现在前位。如是六转识及染污意、阿赖耶识,
此八名识蕴。】[0854b28]
如是,安慧将此能生五蕴之阿赖耶识,将五蕴所依之阿赖耶识心体,归
类在阿赖耶识所生之五蕴中,则成大过:唯有所生之法可摄在能生之法
中故,能生之法绝对不应摄在自己所生之法中故。 智者以喻而解:若能
生与所生为一者,则应灯泡出生光明以后,彼光明即是灯泡,则应灯泡
即是光明;亦应光明消失之后,灯泡亦随之而灭失,同属一法所摄故,
不应光明消失后而令灯泡不消失故;亦应能出生光明之灯泡摄在所生之
光明中,则应说灯泡是由光明所生,归属于光明,则成违背现象界真理
之胡言乱语。是故光明可以附属于灯泡,但灯泡绝无附属于光明之理,
灯泡绝无摄在光明中之理。
若能生之法可摄在所生法中者,则应母体即是胎儿所生,胎儿即是母体
之所依,则应母体从胎儿中出生,则无人伦可言,则能生与所生颠倒;
亦应其子后时因车祸亡故或者流产而亡故时,母亦随之而亡,母体从胎
儿出生故,母体不得外于胎儿而独存故,同在一处而相连故,胎儿含摄
母体故;然而人间法界中的事实是:子未必与母亲同在一处,出生后亦
不与母相连为一体,不必一定同时而亡也;而母亲亦不应由所生之胎儿
所摄。若安慧之《大乘广五蕴论》所说无误,则应五蕴十八界灭后,阿
赖耶识随之亦灭,成为断灭;则不应如 佛所说改名异熟识而继续恒存,
则不应改名无垢识而继续恒存;则阿罗汉舍寿时灭尽五蕴所摄之十八界
法全部以后,不应尚有异熟识继续存在不灭而成为无余涅盘之实际。然
而 佛说阿赖耶识心体「本来而有」不曾有生,亦复永远不灭;断尽思惑
之后改名为异熟识,断尽烦恼障中习气种子随眠,并断尽所知障中一切
无始无明随眠以后,改名无垢识,永无灭时,利乐有情永无尽时,故永
不灭。故知阿赖耶识心体唯有改名之故,方便说之为舍阿赖耶、灭阿赖
耶,其实心体永无舍时、永无灭时也。
由斯教证,故说能生之法不应即是所生之法,更不应摄在所生法中,此
乃一切具有世间智之学人所能认知者;然而号称能知能解出世间智之安
慧师徒,于此竟然不知不解,岂不怪哉?能生之法若可摄在所生之法中
者,则意识心依安慧《大乘广五蕴论》所说,意识心于夜晚眠熟而断灭
时,意根亦应随之而灭;则眼识于眠熟后断灭时,眼根亦应于彼时同时
断灭;然而现见意根与眼根依旧存在不灭;是故次晨眼识能再度以眼根
为俱有依,而从阿赖耶识心体中出生。若依安慧师徒之理论言说,则应
众生眼识灭时眼根亦随之而灭;此理若可成立者,方可主张:「五蕴灭
时,阿赖耶识随之必灭,故可归类在识蕴中,与五蕴同时生灭。」此若
如是,彼亦当如是故,则应眼识灭时眼根必定随之而灭、意识灭时意根
亦随之而灭。彼若不得如是,则此亦必定不得如是故,则阿罗汉灭尽五
蕴而入无余涅盘时,阿赖耶--异熟识--必定不随五蕴而灭,焉可谤之为生
灭法?焉可谤阿赖耶识必随五蕴生灭?若阿赖耶识不随五蕴生灭,焉得
说阿赖耶识是生灭法之识蕴所摄?无是理也!由是故知安慧师徒之说虚
妄,故知安慧师徒其实并无妙智,于如是粗浅之理亦不能知;由是故说
杨、蔡、莲等人极无智慧,连此粗浅道理亦不 能知,更食已死千余年之
安慧法师余唾,引为教证以破正法,贻笑大方;故说 玄奘菩萨与 窥基菩
萨于《成论》及《述记》中,摧破其邪谬之说者,道理极成,无可非议。
若人主张安慧之理可以成立者,除了必须先就上来所说之理加以□清以
外,还须将 玄奘菩萨及 窥基大师在《成论》及《述记》中破斥安慧之处,
加以澄清及辨正。若不能澄清安慧邪说而加以正确之辨正,而强辞夺理
、狡辩安慧之说法有理,强行主张安慧之邪理可以成立者,即是推翻《
成论》与《述记》正义,即是主张「《成论》与《述记》之理错误,安
慧之理正确」,安慧之说大违 玄奘师资所说故;审如是者,则已成为诽
谤圣 玄奘菩萨及 窥基菩萨之法义者,即成为诽谤大乘胜义菩萨僧之重罪
,亦是胜妙正法之谤法、破法者;安慧师徒之说已经平实在此书中引据
教证与理证而证明为邪谬之外道法故,已被圣 玄奘菩萨及 窥基大师所明
文破斥故,今于《成论》及《述记》中皆犹可稽故,非是平实一家之说
也;亦可谓非唯 玄奘一家之说也,千余年后犹有认同、支持之人,能宣
示其法义之胜妙无比,无人能破。
复次,安慧又言:【又由此〔阿赖耶〕识从灭尽定、无想定、无想天『
起』者,了别境界转识复生,】然而阿赖耶识在灭尽定、无想定、无想
天中,一直持续不断地在运作,从来不曾刹那间断过;刹那之间断尚不
曾有之,何况能如安慧所说之断而复起?安慧竟然妄言彼「起」字!岂
真犹如安慧所误以为之「阿赖耶识入灭尽定中时,与识蕴俱灭」?既未
曾灭,安慧焉可说之为「起」?
复次,安慧又言:【阿赖耶识者,谓能摄藏一切种子,又能摄藏我慢相
故。】意谓阿赖耶识自身亦有「我慢相」相应。然而事实不然,我慢相
之种子现行时,唯是意根与意识相应,不与阿赖耶识相应,焉可言阿赖
耶识心体摄藏我慢相?不应正理!是故安慧当说:「阿赖耶识摄藏七识
心王之我慢相种子。」如是始为正说。复次,阿赖耶识心体只摄藏意根
与意识之我慢种子,意根与意识之我慢种子既然不是现行,则无我慢相
可言,是故安慧不应言我慢相为种子。
我慢相者,谓种子已经现行,已非种子,方有我慢之法相;然而现行而
有我慢法相者,唯有意根与意识,绝不与阿赖耶识心体相应;乃至二OO
三年初第三批舍离同修会之众人,亦不能否定此一事实也,亦不敢明目
张胆而说阿赖耶识有我慢相也!何况安慧师徒尚未证得阿赖耶识心体所
在,尚不能观行阿赖耶识心体之心行,何况能现前了知阿赖耶识心体之
自性?而竟造此邪论、说此谬法,以宣示阿赖耶识的体性。可怜杨、蔡
、莲等诸人迷于古人,复又崇古贱今,自无慧眼、法眼,竟无智慧简别
安慧师徒之邪谬所在,竟将余助其亲证阿赖耶识所得之般若现观境界置
而不顾,迷信未证阿赖耶识、证境更低于自己之安慧,只因安慧是古人
,而其邪说复又收在大藏经中,便信以为真,反将证境不如自己之安慧
邪说,冠于自己之上,误认为真实说,将安慧邪见之《大乘广五蕴论》
取为教材而教导随学之人;竟将 玄奘师资所已破斥之安慧邪说,取来否
定余之正法,诚不知彼等甫离同修会时所谓更高于余之证量何在!岂真
欲与 玄奘师资互别苗头耶?其心态殊难理解也!
安慧又言:【复有十八界,谓眼界、色界、眼识界,耳界、声界、耳识
界,鼻界、香界、鼻识界,舌界、味界、舌识界,身界、触界、身识界
,意界、法界、意识界。眼等诸界及色等诸界,如处中说。六识界者,
谓依眼等根,缘色等境,了别为性。意界者,即彼无间灭等,为显第六
识依止,及广建立十八界故。如是色蕴即十处十界及法处法界一分,识
蕴即意处及七心界。余三蕴及色蕴一分,并诸无为,即法处法界。】[08
55a01]于此段论文中,安慧说意处(意根)摄属识蕴,亦将八识心王全部
摄归识蕴,然而此说有大谬焉。
于二乘法中, 世尊虽然唯为二乘人说意识之我见与我执是生死轮回之根
本,唯将眼等六识归类在识蕴中,尚且不将意根归类在识蕴中,而归之
为六根所摄,说之为根,而不说之为识,故不摄在识蕴中;末那识摄属
于根而非摄属「意根为缘所生」之「识」故,故非识蕴所摄,由此证明
安慧之见解邪谬。
乃至大乘法中之根本论《瑜伽师地论》中,当来下生 弥勒尊佛亦同 佛
说,将前六识说为识蕴:【云何识蕴?谓心、意、识〔注:详本章之末
〕。复有六识身,则眼识、耳鼻舌身意识;总名识蕴。】[0433c17]亦不
将意根摄在识蕴中,因为意根是意识生起时所依根故,于识蕴生起之前
即已存在故,不可摄在后生之识蕴中;更何况能生六根、六识、六尘--
能生意根--之阿赖耶识,焉可归类于识蕴中?而与识蕴同一生灭?而诬
谤说「阿赖耶识同于识蕴、为生灭法」?若依广义之识蕴而说者,谓二
乘无学圣人,入无余涅盘时,意根亦可灭除、亦应灭除,故将意根归类
于识蕴中,如是方便归类,容有其理,为令灭除意根自我执著故,为令
得成无学果故;若有人将永远不可能坏灭之阿赖耶识心体亦归类于识蕴
中,则与 佛及当来下生 弥勒尊佛所说全然相违;此是熟习原始佛法四阿
含诸经者之共识,然而安慧师徒竟将永远不可能坏灭之阿赖耶识,归类
为识蕴所摄,何其荒唐!
复次,若依阿赖耶识心体所具之阿赖耶性而言,此乃是依阿赖耶识集藏
分段生死之体性可以灭除而方便说,因此而广义的将阿赖耶识归类于识
蕴之中,容有可通之处(虽然仍是有违识蕴之真义);但若因此便如杨
、蔡、莲等人之将阿赖耶识心体妄说为可灭法,乃至妄说为有生之法,
则有大过。谓阿赖耶识心体从来不从他法而生,无始劫以来本无生时,
是故经中说「阿赖耶识本来而有,自性清净」;而且大乘经中多处已说
:世出世间一切法中,无有一法能生阿赖耶识心体,亦说万法皆是直接
、间接、辗转从阿赖耶识心中出生,在在处处都已明指阿赖耶识心体是
有生之法。既非有生之法,焉有灭时?
非唯教证中如是,理证上亦复如是可以现观,唯除新学菩萨从人明闻而
不能发起妙智,以致不能现观者;然而安慧师徒竟将从来无生之阿赖耶
识心体,归类于有生有灭之五蕴妄法中,妄指为识蕴,致令今时无智之
杨、蔡、莲等人以余助其证悟之身,转而迷信未悟之古人,随其妄谤为
前时有生、将来有灭之法,则成无明所罩、愚痴谤法之过,成就诽谤菩
萨藏之大过,成为一阐提人,善根永断,唯有长劫轮转三途,复有何种
佛法而可令人随之修学者?
复次,《瑜伽师地论》偶说阿赖耶识为生灭法者,乃谓阿赖耶识心体执
藏分段生死种子之体性,谓如是阿赖耶体性是可灭之法;灭我执已,则
此阿赖耶识性即灭而不存,即将此阿赖耶识心体保留异熟识名,异熟识
名亦摄阿赖耶识性故,凡夫之阿赖耶识亦名异熟识故,然多以阿赖耶识
为名故;如是灭却阿赖耶识名,方便说为灭除阿赖耶识:唯灭其名,不
灭其心体。安慧等人如何可以妄言阿赖耶识为五蕴之识蕴所摄?而谤为
有生之法、可灭之法?如今却有杨、蔡、莲等人将此安慧师徒之邪论,
取来否定阿赖耶识心体,妄称阿赖耶识心体是可灭之法,妄称阿赖耶识
心体是从另一想像之真如法体出生,又无法证得彼想像中方有之真如法
体,又无法证明阿赖耶识心体是从彼想像之真如法体出生,如是违教悖
理,复无实证之情况下,竟敢大胆以想像之邪理而妄谤现量所观不生灭
之阿赖耶识心体为有生有灭之法,成就破坏菩萨藏之最重罪,焉是有智
之人?如是绝无实证现量之臆想妄想法,而可说向他人,而可用以误导
学人,而用以否定实证般若之现量境界,真乃世间最不负责任之人也!
阿赖耶、异熟、无垢识如来藏法,是世出世间至高无上之法故,否定者
即是世间最大恶业故。由是故说:杨、蔡、莲等 人尚无别立之真如心体
实证,尚未证实阿赖耶识是由真如所生,即谤阿赖耶识为生灭法,以此
转易他人原有正见者,即是世间最不负责任之人!
注: 窥基大师《瑜伽师地论略纂》云:【言意地者,六七八识同依意根
〔而转〕,略去识、身、相应三语,故但言意。又实义门虽有八识,然
随机门〔编案:二乘菩提即是随机门,随二乘根机而方便说之法门故〕
但有六识,六七八识同第六摄〔编案:依随机门之小乘法而言,六七八
识皆摄在意中,故若依随机门二乘法而言,心、意、识者皆是唯指第六
识;后有别解,暂勿举之〕。就所依名,故但言意;所依非色,或离于
身犹如心受,故不言身;相应准前,故略不说。又六七八,虽皆同有心
意识义,心法意处识蕴摄故,然意「义等」,故但言意,皆是思量意根
摄故。第八持种,心义偏强;第六普遍了别境界,识义偏强,是故不说
心地、识地、身及相应,略故不说。地义如前。】[0885c21]
第三章 安慧大乘广五蕴论妄说意根是假名施设有
安慧法师不承认有意根,所以认为意根是施设而有者,有文为证,安慧
于《大乘广五蕴论》中作如是说:【复有十八界,谓眼界、色界、眼识
界,耳界、声界、耳识界,鼻界、香界、鼻识界,舌界、味界、舌识界
,身界、触界、身识界,意界、法界、意识界。眼等诸界及色等诸界,
如处中说。六识界者,谓依眼等根,缘色等境,了别为性。意界者,即
彼无间灭等,为显第六识依止,及广建立十八界故。如是色蕴即十处十
界及法处法界一分,识蕴即意处及七心界。余三蕴及色蕴一分,并诸无
为,即法处法界。】[0855a01]
安慧如上所言者,显然是说:意根并非实有,所谓意根者,其实只是意
识无间灭之前识种子,为了显示第六识依止之所在,所以将已灭之「前
意识种子」建立为意根。所以他所谓之意根,其实就是已灭之「前意识
种子」,指此已灭谢之「前意识种子」为意根。因此,安慧师徒不承认
万法皆由阿赖耶识出生,认为是由阿赖耶识所含藏的意识种子出生,而
阿赖耶识是假名施设有,并非真实有,是故认同小乘人所说之理,主张
「根即是种」,所以主张「眼根能生眼识,耳根能生耳识乃至意根能生
意识。」所以安慧的说法,总共只有六识而无七八识。然而如是邪理,
已被 玄奘菩萨及 窥基大师所破斥。
有何根据证明安慧师徒如是说法,已被 玄奘师资在评破邪师之谬说时一
并破斥之?譬如《成唯识论》卷四中 玄奘菩萨辨正说:
【观所缘论(陈那「菩萨」所造《观所缘缘论》)亦作是说:「识上色
功能,名五根应理;功能与境色,无始互为因。」彼颂意言:异熟识上
能生眼等色识种子,名「色功能」,说为五根,无别眼等;种与色识常
互为因,能熏与种递为因故;第七八识无别此依,恒相续转自力胜故。
第六意识别有此依,要托末那而得起故。有义〔此有义者,乃是论主 玄
奘菩萨所说之义〕:彼说理教相违,若五色根即五识种,十八界种应成
杂乱。然十八界各别有种,诸圣教中处处说故。又五识种各有能生「相
、见分」异,为执何等名眼等根?若见分种,应识蕴摄;若相分种,应
外处摄;便违圣教「眼等五根皆是色蕴内处所摄」。又若五根即五识种
,五根应是五识因缘,不应说为增上缘摄;又鼻舌根即二识种,则应鼻
舌唯欲界系,或应二识通色界系;许,便俱与圣教相违:眼耳身根即三
识种;二界五地,为难亦然。又五识种既通善恶,应五色根非唯无记。
又五识种无执受摄,五根亦应非有执受。又五色根若五识种,应意识种
即是末那,彼以五根为同法故。又瑜伽论说眼等识皆具三依,若五色根
即五识种,依但应二。又诸圣教说「眼等根皆通现种」,执唯是种,便
与一切圣教相违。 有避如前所说过难,朋附彼执,复转救言:「异熟识
中能感五识增上业种,名五色根,非作因缘生五识种,妙符二颂,善顺
瑜伽。」彼有虚言,都无实义;应五色根,非无记故。又彼应非唯有执
受,唯色蕴摄,唯内处故;鼻舌唯应欲界系故,三根不应五地系故,感
意识业应末那故,眼等不应通现种故,又应眼等非色根故。又若五识皆
业所感,则应一向无记性摄;善等五识既非业感,应无眼等为俱有依。
故彼所言,非为善救。】
语译如下:【彼《观所缘缘论》中也和安慧一样的说法:「识上色功能
,名五根应理;功能与境色,无始互为因。」那首颂中所说的意思是说
:「在第八异熟识心体上,具有能出生眼识乃至身识等五种色识的种子
;种子现行后成为五识,再由这见分五识的色识,来变生似有相分的五
尘色法,这种能变生五识的异熟识上的功能就是五根,并没有别的眼等
五色根,只有异熟上所出生的五色根,摄归异熟识。五色识的种子与五
色识,一直都是彼此互相为因;能薰的五色识与种子,辗转互相为因的
缘故(陈那认为五种色识能薰五色识的种子,五色识的种子能生五色识
的现行;所以说能薰的五识与种子互相为因)。第七八识,则没有这种
根--种子--的所依;第七八识心体是恒时相续不断运转的,因为他们的心
体自力很殊胜的缘故,所以不需要另外有所依的根。第六意识则是另外
有他的所依根,因为意识必须要假托意根末那识作为俱有依,然后才可
能生起的缘故。」
但是有一种说法〔编按:即是 玄奘菩萨的说法〕这么说:「陈那『菩萨
』的《观所缘缘论》的说法,是与理证相违背的,也是与教证相违背的
。如果五识的所依根,真的是像他所说的那样,说五色根就是指五识心
的种子的话,那么十八界法的种子应该都会变成很杂乱的了;因为在教
证上来说,六根、六尘、六识都有各自的种子,如果五根就是五识的种
子,那么经中所说五根有自己的种子,五识也有自己的种子,又怎么说
得通呢?就会变成十八界法只剩下十三界了,这就会成立『诸界杂乱的
过失』;这种十八界各各都有自己的种子的说法,是诸经中圣教很多地
方都这么说的,所以陈那在他的《观所缘缘论》中的说法不对。
而且,五识的种子,都各有能生见分相分的功德,换句话说,五识各各
都有见分种子与相分种子,这见分相分的两类种子是大不相同的;现在
陈那论师说五识的种子名为五根,究竟是取见分、相分中的哪一类种子
作为五根呢?如果是指五识的见分种子作为五根,但是在事实上,见分
种子应该是识蕴所摄,而非是根所摄啊!如果是指相分的种子,而相分
的种子却应该是外处的色蕴所摄,不是根所摄啊!但是陈那所说的种子
五根却不是外处所摄的法;这样一来,就违背经中所说眼等五根都是色
蕴的内处所摄的圣教量了。
此外,如果说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,那么五根就应该是五识的因缘,就
不该说五根是五识的增上缘了;那么诸经、诸论中的佛说与菩萨说,就
变成都说错了。所以陈那论师不应该说五根就是五识的种子。
此外,鼻舌二根如果依照陈那所说就是鼻舌二识的种子,那就应该鼻舌
二种有色根,只能算在欲界所摄的法中,也应该说鼻舌二种色根的种子
只有欲界中才有;或者应该被色界系缚的色界天人,也有鼻舌二识;如
果允许陈那根即是识种的说法正确的话,那就和圣教量相违背了。因为
圣教中说色界众生也有鼻舌二种有色根,而无鼻舌二种胜义根、也没有
鼻舌二识的缘故。如果眼耳身三根就是三识的种子,那么应该从二禅天
到四禅天中都没有三根,而只有三识,那就违背佛说根尘触三法出生三
识的圣教;或者都有三根而无三识,违背了理证上色界天人日常生活中
都有三根三识的事实;也该变成欲界地到四禅地都同样有眼等五识而无
眼等五根,然而现见二禅到四禅地中,都无鼻舌二识而有鼻舌二种扶尘
根。因此从欲界地到初禅地不同于二禅地到四禅地的现象,就显示陈那
论师根即是识种的说法是不正确的。
而且,五识的种子既是通善恶性的,那么依陈那论师的说法,说根就是
识的种子,那就应该五色根也是通善恶性的,而非是无记性的;这么一
来,也是违背圣教所说根是无记性的教证,所以陈那论师的说法并不正
确。而且,五识的种子,并没有执受;只有现行为五识时,才会跟着第
六意识的分别与执著而有执受;陈那说五识的种子就是五根,那么五识
的种子没有执受,五根却是有执受性的,显然不能说五识的种子就是五
根,否则就会产生根无执受的过失。
此外,如果依照陈那的说法,说五色根就是五识的种子,那也应该意识
的种子就是意根末那识了;因为意识和五根一样都是有俱有依根的,既
该帖子在 2005/10/24 2:49:38 编辑过